财税服务 作者: 多有米 3687人已查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应提交什么材料?需提交下列材料:
(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没有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此项材料无需提交);
(5)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隶属单位非深圳本地企业的,还应提交隶属单位章程(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隶属单位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8)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在申请书中填写);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原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行业引领
腾讯、深圳市国资委投资
国家认证
国家/深圳高新技术企业
品质保证
10年企服经验
业务规模
100+城市网点
品牌信赖
20万+用户选择
媒体报道
广东电视台等联合报道
400-968-3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