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服务 作者: 多有米 3063人已查看
据称,中国央行有关司局已在起草相关银行债转股文件,允许商业银行处置一些不良债权时,将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持股关系,此举意在帮助银行抑制正在上升的不良资产率。
按照现有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向非金融机构投资和企业投资。拟出台的全新的债转股方案文件,将由国务院特批,以突破商业银行法限制。
而中国最大民营造船厂熔盛重工(现已更名为华荣能源)已经先行一步,3月8日熔盛重工在公告中称,拟向债权人发行最多171亿股股票,包括向22家债权银行发行141亿股,向1000家供应商债权人发行30亿股,以抵消171亿元债务。 本次债转股完成之后,中国银行的持股比例将高达14%,而熔盛重工原本的控股方张志熔家族持股比例将从26.3稀释至2.9%、公司董事长兼CEO陈强的持股比例将从9.7%稀释至1.1%。这也就意味着,中国银行将成为熔盛重工最大的股东。
对于央行将允许商业银行将企业不良贷款置换为股权,我觉得想得挺美,第一,不良贷款消失了,不良贷款率好看了;第二,企业的负债消失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好看了。但这些企业既然还不上债,估计也差不多资不抵债了,要这些股权有用吗?未来能够套现出来吗?
当然,商业银行肯定不会允许企业在债转股上面有自主选择权,估计也就允许上市公司可以这么干,不然,就乱套了,那真是“约炮约成老公,放贷放成股东”。
对于允许银行债转股政策,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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