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服务 作者: 多有米 3383人已查看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需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包括: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防止机构负责人的姓名及住所。还有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企业有合伙期限的,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经营期限。分支机构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下面多有米小编为此整理了关于合伙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需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机关提交的材料有: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3、合伙企业需已加盖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场所证明;
5、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行政法规、法律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需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审批文件。
以上就是合伙公司的设立分支机构所需的材料内容,如还有哪里不明白的,可以网上搜索‘多有米’官网进行了解;或到多有米官网的‘米问答’提出您的疑问,我们会及时提供答案。更多讯息内容可以咨询多有米官网电话:400-968-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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