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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豪华小汽车今天起加征10%的消费税!

财税服务 作者: 多有米 2908人已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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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豪华小汽车今天起加征10%的消费税!哪种才是超豪华小汽车?要征多少?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加征10%

《通知》明确,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超豪华小汽车的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

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

经国务院批准,对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进行调整。对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外国驻华机构及人员、非居民常住人员、政府间协议规定等应税(消费税)进口自用,且完税价格130万元及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按照生产(进口)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10%)加总计算,由海关代征。

征收管理相关事项

国税总局明确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问题,并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交付实物的超豪华小汽车,纳税人自2016年12月1日(含)起5个工作日内,应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2016年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备案以及未按规定时限备案的,应当缴纳零售环节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