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服务 作者: 多有米 1491人已查看
前段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于符合条件的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票了!这一公告的出现,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又是大大的方便之门。不过多有米要提醒纳税人,要注意增值税专票开具和使用过程比较容易出现失误,下面一起来看看。
多有米的财税专家指出,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使用越来越多,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票和其他发票有较大的差别,所以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要注意。多有米整理了长期实践过程中比较容易出现操作失误的几个环节,供大家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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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具
准确选择征收率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有3%和5%,因此在开具发票前一定要确定好具体业务的征收率。
咨询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征收率都是3%;如果发生不动产租赁业务(高速公路收费项目除外),征收率为5%。
我们在实务处理过程中经常会发现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误选了17%或6%的税率,一旦选错,后续处理非常麻烦,所以一定要避免类似错误。
发票作废或冲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或者冲红,主要区别在于,发票作废只能在发票开具的当月进行,如果当月因为其他的原因进行过开票系统的抄报税操作,那么就没办发作废了。
发票作废
发票作废就是在增值税专票开具当月,发生货物退回,开票有误的情况,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的条件,按作废处理;开票时发现错误的,可当时作废。
发票冲红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情况但是又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为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时操作流程和其他发票差别较大,这里多有米给大家重点讲一下:
第一步,销货方或购货方在增值税开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
那么让谁在开票系统中上传《信息表》呢?需要分情况讨论:
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货方或者购货方拒收的,或购货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退回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由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专用发票已经交付购货方,且购货方已经认证抵扣或者未认证无法退回发票的,购买方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第二步,系统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到纳税人端系统中。
第三步,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票需和《信息表》一一对应。
纳税人现在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实现全部操作,不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去手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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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
有些时候增值税专票开具之后,因为各种原因丢失的,对购货方的认证抵扣会有影响。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别操作。
1、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货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前没认证的,购货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3、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以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丢失前没有认证的,可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进行认证,专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丢失已开具专票的发票联,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用作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多有米温馨提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由销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办理时需报送已丢失增值税专票记账联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就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和使用容易出现的失误的介绍。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可以到我们多有米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深圳多有米致力于公益注册公司,并提供代理记账报税、工商变更、法人变更、进出口权及出口退税等一条龙服务,作为行业的领头羊多有米致力于更多更好的服务给用户。咨询热线:400-968-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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