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服务 作者: 多有米 1325人已查看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
2020年福田区重点产业人才租赁住房补租申请的通告
一、受理时间
自2020年10月20日9:00至2020年11月8日18:00。
二、受理对象
就职于《2020年福田区重点产业名录》(详见附件1)内企业和社会组织,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
三、房源条件
用于申报租房补租的社会房源,应具备房屋编码。房屋编码可通过房屋所在社区网格查询或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
四、补租配额
本次补租配额为2020年度新增1000个配额,以及截至本次受理终止时,因申请人放弃补租等原因产生的2019年剩余配额。
五、补租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才承租我市社会房源的,以货币补贴的方式进行租房补租,具体如下:
(一)补租标准
2020年福田区人才租房补租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1.补租单价:40元/平方米/月。
2.补租面积:单身人才35平方米;人才家庭65平方米。
3.月补租金额=40元/平方米×补租面积。
(二)补租期限
补租期限不超过1年且不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有效期,到期仍符合届时补租条件的可申请续签,最多不超过3年。
(三)补租原则
1.住房以套为单位发放补租。
2.两人及以上合租单套住房的,承租人应当确定一人作为申请人,不得重复申请。
六、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以单身状态提出申请,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或者列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
(二)申请人与列入《福田区2020年重点产业名录》(附件1)的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合同或者协议处于有效期内,且由此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领取任何形式的租房货币补贴,但自首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之日起满1年的除外;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其他单位所提供具有租金优惠性质的住房;
(六)已承租深圳市具备房屋编码的社会房源;
(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职于重点产业名录的人才,如取得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认定,或者是用人单位认可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的,可以不受上述第二项规定限制。
七、优先原则
(一)港澳青年人才
为切实拓展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空间,吸引港澳青年来深创业就业,本次重点产业人才住房补租工作中,给予港澳人才一定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本次安排不超过30套配额面向港澳人才定向补租,申请人可以不受申请条件第二项规定限制,但需与福田辖区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合同或者协议处于有效期内;
如符合条件申请人超过30人,以申请时间顺序进行补租;如符合条件申请人不足30人,则剩余配额纳入其他人才进行补租。
2.符合条件且就职于重点产业名录的港澳人才,优先纳入补租人员名单。
(二)福田英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被认定为“福田英才”且具有福田英才证,优先纳入补租人员名单。
八、在补人才补租标准
在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与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签订人才住房补租协议的人才,可自2020年9月19日起按照本通告列明的面积标准发放补租。申请人可在2020年10月20日后登录福田区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统个人页面下载补充协议,并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本人及就职重点企业签署好的补充协议交至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服务大厅,逾期未提交补充协议的,视为无需调整补租标准。
2020-11-04
2020-10-29
2020-10-22
2020-10-15
2020-10-09
2020-09-25
2020-09-23
2020-09-17
2020-09-09
免费咨询 免费核名 免费刻章
2020-11-04
2020-10-29
2020-10-22
2020-10-15
2020-10-09
2020-09-25
2020-09-23
2020-09-17
2020-09-09
行业引领
腾讯、深圳市国资委投资
国家认证
国家/深圳高新技术企业
品质保证
10年企服经验
业务规模
100+城市网点
品牌信赖
20万+用户选择
媒体报道
广东电视台等联合报道
400-968-3072